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李国林先生、郭永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
股份 64,609,1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173%,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 总 股 本 859,477,310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3,791,100 股 后 的 股 本
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
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3490%,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总股本
为依据计算的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3506%)。
持有公司股份 117,073,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6215%,以截
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总股本 859,477,31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3,791,100
股后的股本 855,686,210 股为依据计算的占总股本比例为 13.6818%)的股
东郭永芳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859.4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00%,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国林先生和郭永芳女士出具的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 占公司总股本 占 删 除 回购 专 户股 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后的总股本比例(%)
号
注:股东郭永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滕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孳生的股份。
拟减持 占公司总股 占删除回购专
序
股东名称 本的比例 户 股 份 后 的 总 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号 数量(股) (%) 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
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8 日― 2025 年 11 月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注: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159.47 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滕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不一
致的情况,股东李国林先生和郭永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滕达先生严格履
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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