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4日收盘,富佳股份(603219)报收于14.87元,上涨0.61%,换手率0.54%,成交量3.0万手,成交额4457.5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和游资资金净流入,而散户资金净流出,显示市场内部存在分歧。
  • 公司公告汇总: 富佳股份将于2025年7月21日进行每股0.2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为7月18日。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4日,富佳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04.44万元,占总成交额4.59%;游资资金净流入276.77万元,占总成交额6.21%;散户资金净流出481.21万元,占总成交额10.79%。

公司公告汇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分配比例为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21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180,820股为基数,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12,043,836.00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0.1996元/股。- 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 - QFII股东及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8元。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0元。-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74-62838000。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708,000股,其中2,527,180股已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剩余1,180,82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法》和《回购股份指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80,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2,043,836.00元(含税)。- 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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