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四人帮”后,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一些思想动向,造成了一部分人思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邓小平在讲话中提出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1981年,全国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四项基本原则虽不是新的东西,但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但在新的形势下,重申和宣传四项基本原则仍然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可以继续批判来自极左方面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曲解和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攻击;另一方面可以抵制和批判来自右的方面,特别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潮。正是出于这种考虑,邓小平在讲话中对四项基本原则逐一加以论述;这个论述至今仍然是对四项基本原则最完整、最深刻的说明,后来我们党关于四项基本原则所说的一切,都是以此为基础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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