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是两种不同的债务凭证,它们之间有一些明显的区别。

首先,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则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其次,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即因借款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欠条形成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此外,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也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因此,债权人面临的诉讼风险相对较小。而对于欠条持有人来说,在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还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因此,欠条持有人面临着更大的诉讼风险。

最后,适用的诉讼时效也不同。借条和欠条都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是,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不同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超过了诉讼时效。而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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