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通过二级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收购了Zinitix Co Ltd的控股权,该收购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交割,Zinitix Co Ltd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前次标的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与诚芯微均属于集成电路设计相关行业,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披露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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