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
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稳定员工、激励员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未发生重大变动,而且相关人员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继续实施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的
整体发展方向,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继续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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