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属于什么单位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行政单位,同时也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它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相当于乡级行政区,但不属于乡级行政区,而是由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理委员会领导。

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能包括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请注意,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属于公务员。如需更多关于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建议前往当地政府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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